嘉兴在线3月12日讯 “小声点!先搬到你店里再说!”昨天凌晨2时左右,市区开盛小商品市场附近的工地门口,两个“黑影”正鬼鬼祟祟地往电瓶车上般东西。正当两人将东西拉到店里准备“交易”时,被巡逻到此处的民警逮了个正着。今天下午,记者从新嘉派出所了解到,小偷偷的不是别的,而是工地上正准备安装的卷帘门。
犯罪嫌疑人潘某,今年41岁,贵州省湄潭县人,2000年刚从老家来到嘉兴时,便因盗窃罪被南湖区(当时秀城区)法院判处有期徒刑2年,却屡教不改,一只处于无业状态。
3月10日下午,潘某路过彩虹街南面开盛小商品市场附近的工地,看到很多崭新的卷帘门,便起了歹念,“这么多卷帘门,我何不偷来卖点钱花花?”锁定目标之后,潘某便开始实施他的“计划”。他首先来到中环北路795号的收废品店,问好铝合金的价格,并要来老板的电话,约好第二天凌晨4、5时“交货”。等到3月11日凌晨4时多,他便趁着夜色开始了自己的“行动”。
“我在那边坐了一会儿,见周围没什么动静了,然后就开始把卷帘门一卷一卷地从工地门口搬到门外。”随后,潘某便按约打电话把收废品店的老板叫来,说好在勤俭路建国路口碰面。经过前一天的“沟通”,“上路”的废品店老板在接到电话20分钟后,便开着电瓶三轮车“有备而来”,在潘某的带领下,到工地“收”起了货。
然而,正当两人搬回赃物,在废品店里做现金交易时,却被后半夜巡逻的新嘉派出所民警抓了个现行。据查,潘某盗窃的11卷全新卷帘门,价值近万元。他对自己盗窃行为的解释十分荒谬,“这几天一直下雨,我没有去干活,经济比较困难要生活费。”作为惯犯,精密的踩点、找销路、夜半蹲点,事后他竟然狡辩称不知道这是违法犯罪行为,“我看到卷帘门放在工地上,就顺手拿过来了。”
在这起案件中,江苏兴化籍的店老板明知是赃物,还进行收赃并上门服务,也触犯了相关法律。“当时他让我凌晨去装,其实我心里也清楚,这东西应该来路不正。后来我到了,看见是新的卷帘门,而且旁边就是工地,我心里也明白这肯定是偷来的。”店老板说,当时自己也抱有侥幸心理,想趁着凌晨没人看见,把这些卷帘门低价收进来捡个“便宜”,结果“便宜”没捞着,把自己也搭进去了,“我真是后悔不已”。目前两名犯罪嫌疑人已经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,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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